標點符號

毛慶禎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   

2003/11/17


  1. 規定的標點符號
  2.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3. 版本項
  4. 資料特殊細節項
  5. 出版項
  6. 稽核項
  7. 集叢項
  8. 附註項
  9. 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

實際著錄時, 比較有爭議的是, 規定標點符號和習慣的標點符號如何區別, 或者說規定標點符號和著者使用的標點符號有衝突時, 應如何取捨; 讓編目員最迷惑的是, 並列題名, 正確的說法應是並列敘述; 我們在觀念上比較不太能接受的是, 無共同題名的作品

規定的標點符號

除了第一項之外, 在每項之前、每個附註之前、每個標準號碼之前, 須用圓點、空格、破折號、空格(. ─ )區分, 或者另起一個段落。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雖然對標點符號的運用有嚴格的規定, 但真正採納的規定標點符號卻不多, 祗十八種:

. [] = ; / - , () : - + "" ... ? × ° ' "

再加上無法顯示的空格, 共有十九種指定標點符號, 熟悉這些標點符號的使用時機是編目的第一課; 當然, 在電子計算機輔助的編目系統下, 這些標點符號都是由電子計算機的程式來處理, 編目員可以完全從這個無聊的枷鎖中解放出來, 專心於其他的編目事宜。

原則上, 標點符號前後均需空一格, 除了逗點、圓點、連接號、圓括號、方括號等五種標點符號:

除了第一項的第一個細目, 或另起一個段落的第一個細目, 每項的第一個細目都必須跟隨在圓點、空格、破折號、空格之後, 第一個細目不適用時, 則以圓點、空格、破折號、圓點取代原來的標點符號, 如, 第一著錄層次的出版項。

取自規定著錄來源以外的資料, 需置於方括號內; 不太確定該資料的正確性, 應在方括號內, 加問號。

同項內相鄰的兩組細目, 可共用一組方括號; 資料類型標示須單獨使用一組方括號; 不同項的細目, 不可共用方括號。

省略字詞, 應用省略符號; 整個細目或項被省略, 連同其前置標點符號一併省略, 不必給任何符號。

Skaterdater [GMD] / [produced by] Marshal Backlar

[London : Phipps, 1870]

[2nd ed.]. -- [London] : Thomsons, 1973

261 p. ; 24 cm. -- (Canadian Ethnic Association series ; v. 4) not

261 p. ; 24 cm.. -- (Canadian Ethnic Association series ; v. 4)

中國編目規則修訂稿, 列舉十五個指定標點符號(1.0.3):

. - .- : = / , ; () [] × ...... + "" ?

而且指定該等標點符號的使用時機:

  1. 圓點( . )

    用於題名及著者敘述項以引出補篇。

    用於集叢項以引出附屬集叢名。

  2. 連字符號( - )

    用於列舉內容時, 子題間以兩連字符號相連;

    用於連續性出版品之年份、卷期起訖等處。

  3. 分項符號( . -- )

    以圓點,、空格、短橫、短橫、空格表示之。

    用於同一段落中項與項之間。

  4. 冒號( : )

    用於題名及著者敘述項以引出副題名;

    用於出版項以引出出版者、經銷者及印製者;

    用於稽核項以引出插圖及其他稽核細節;

    用於集叢項以引出集叢副題名;

    用於附註項以引出各種題名, 及引出列舉之內容;

    用於標準號碼項以引出作品之價格。

  5. 等號( = )

    用於題名及著者敘述項以引出並列題名;

    用於版本項以引出並列版本敘述;

    用於出版項以引出並列出版敘述;

    用於集叢項以引出集叢並列題名;

    用於連續性出版品之標準號碼項以引出識別題名。

  6. 斜撇( / )

    用於題名及著者敘述項以引出著者敘述;

    用於版本項以引出關係版本之著者敘述;

    用於集叢項以引出集叢之著者敘述;

  7. 逗點( , )

    用於正題名之又名前後;

    用於編次與編次名稱間之分隔;

    用於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以分隔相同著作方式之著者敘述;

    用於出版項以分隔出版者(印製者)與出版年(印製年)。

  8. 分號( ; )

    用於題名及著者敘述項以分隔不同著作方式之著者敘述;

    用於出版項以分隔不同之出版地(者)與經銷地(者);

    用於稽核項以引出高廣尺寸。

    用於集叢項, 以引出集叢號。

  9. 圓括弧( () )

    用於題名及著者敘述項以標示中國著者之時代及外國著者之原名;

    用於出版項之補充說明;

    用於稽核項之補充說明;

    用於集叢項;

    用於標準號碼項之裝訂及其他區別字樣。

  10. 方括弧( [] )

    用於資料類型;

    用於標示得自指定著錄來源以外之記載;

    同項相鄰之細目, 如需各加方括弧, 可同置一方括弧內;

    不同項者, 分置之

  11. 乘號( × )

    用於稽核項以記高廣。

  12. 刪節號( )

    用於標示省略字句。

  13. 加號( + )

    用於稽核項引出附件。

  14. 引號( "" )

    用於附註項引用字句。

  15. 問號( ? )

    用於編員自行推測之出版、發行年代。

這裡有一個現象要注意的, 中國編目規則大體是依照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的架構進行, 但是在標點符號方面有數點差異。

與英文字母相比, 中文字需要較大的空間, 內部存放時, 需要兩位元組(BIG-5)、或三位元組(CCCII), 英文字母祗需要一位元組(ASCII), 至於二位元組(Unicode)的表達方式, 還在雛議中。

外部顯示時, 一般個人電腦的螢幕, 中英文可以顯示的列數是相同的, 每列可以顯示80個英文字母, 但祗能顯示40個中文字。對標點符號來說, 佔用和中文字一樣空間的稱為全型字, 與英文字母同等大小的標點符號, 祗有中文字一半面稱的標點符號, 稱為半型字。

不祗是在列表機處理時, 有這樣的困擾, 即使以人工書寫, 也同樣要抉擇, 半型字或全型字。

英文祗需要左右對齊就可以了, 書寫時如此, 列表機處理時亦復如此; 中文字除了直線對齊之外, 左右也需對齊。早期的中文書沒有標點符號, 避過這個難題, 清末民初的圖書, 把標點符號排在正文之旁, 也不必理會此現象。

今天的中文, 除了直排, 還可以橫排, 標點符號的大小勢必要注意, 流行的做法是使用半型標點符號, 這是流行, , 與中華文化無關, 祗要大家能接受, 就是合乎潮流的做法。

選用全型字或半型字, 與空格有密切的關係, 在中國編目規則裡, 雖然不將空格列為十五個指定標點符號之一, 但卻有十個地方指示空格的用法:

依所舉的例子, 應該指的是全型字的空格, 即該空格的大小, 等於一個中文字所佔的空間; 唯有 1.6.5 的例子, 其空格為半型字; 這是相當不能理解的, 或許 1.6.5 是排版上的錯誤。至於其他的標點符號, 大多指全型字的標點符號, 祗有分項符號、方括弧、連接符號仍是半型字的標點符號。

很顯然這是排版的失誤, 不過卻是個很好的例子, 讓我們看清空格的功能, 32,366 指的是三萬二千三百六十六, 32, 366 指的則是三十二頁的前頁資料及三百六十六的正文。

1978 年國際書目著錄標準專門工作小組(Ad-Hoc Working Party on ISBD), 在香港成立, 由 C.F. Lee 擔任主席, 以問卷方式向澳洲、中共、新加坡、中華民國、英國及美國的圖書館徵詢意見, 試圖找出將國際書目著錄標準應用於中文圖書的困難, 有關標點符號的部份有兩個結論(註13):

  1. 破折號與中文橫寫的壹相似, 建議改為兩個連接符號;
  2. 標點符號前後的空格沒有必要, 且浪費空間。

這種見解是當前中國編目規則遵循的方向, 祗是在國內相關的文獻中均找不剽類似的報導, 看看 32,366 和 32, 366 的區別, 或許我們應該重新討論第二點, 有關空格的說法。

還有一椿事也值得考慮, 那就是標點符號的歸屬問題, 在中國編目規則裡有三種狀況:

  1. 屬於標點符號之後的細目, 用 "以引出" 表示, 例如: 圓點用於題名及著者敘述項以引出補篇;
  2. 屬於特定細目之間, 用 "以分隔" 表示, 例如: 逗點用於出版項以分隔出版者(印製者)與出版年(印製年);
  3. 屬於特定細目本身, 用 "置於 ...... 內" 表示, 例如: 資料類標示置於正題名(包括卷數)後之方括弧內。

第三點沒有問題, 方括弧和圓括弧本來就是用於包容某些事物的, 比較有爭議的是第二點, "以分隔", 在國際書目著錄標準的架構裡, 標點符號是用來表示後續資料的性質, 而不是用以區隔兩個細目的; 任何細目都可能因為圖書館的編目政策而被刪除, 那麼這種區隔就需定義各種可能的組合, 實在太過繁瑣。

在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裡, 除了方括弧及圓括弧用 "置於其間"(enclose)的說法外, 所有的標點符號都是 "用以引出"(precede) 下個細目, 而不規定該細目之前是何種資料; 同時, 省略某個細目時, 同時將 "用以引出" 該細目的標點符號一併省略(1.0C.)。或許中國編目規則的修訂稿最後定稿集結出版時, 可以考慮改為這種方式描述, 不但合乎國際上對交換書目資訊的期望, 也較清晰, 容易為使用者接受。

教育部正式公佈14個標點符號的名稱及其寫法, 中國編目規則裡有二個稱呼和它們有出入:

還有更多的標點符號是中國編目規則因應時代自創的, 不是教育部當年所能想像的, 將夾註號改為圓括弧或許個好主意, 但是把句點改為圓點, 可以再考慮嗎?

現代的桌上出版軟體及硬體已經相當完整, 對某些事物的要求近乎苛刻, 倘若中國編目規則裡對標點符號的規定, 不能跟上腳步, 或許將來在書目資訊的交換上, 會增加不少阻礙。

習慣的標點符號 Conventional punctuations

規定的標點符號 Prescribed punctuations

採用規定的標點符號之原因為:

  1. 提高書目資料的國際交換性;
  2. 使對資料的解釋不致為語文及文化所限制;
  3. 便於將資料轉換為機讀型式。

空格也是標點符號的一種:

, . - ) ] " - ( [ " ? ... = ; : -- + / *

十五種規定的標點符號裡, 有六個是各項裡必須出現的, 圓點、方括號、等號、冒號、斜撇、分號, 還有兩個可能出現的規定標點符號, 刪節號和問號

著者可能突發奇想, 以任何可能的文字、數字、符號為其作品的題名或著者的一部份, 若出現上述八種標點符號時, 勢必造成檢索及辨識上的困擾。

假若主要著錄來源以上述的八種標點符號為其題名或著者的一部份, 且必須著錄時,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決定, 以破折號取代刪節號, 以圓括弧取代方括弧, 如此一來, 解決了四分之一的困擾。

美國國會圖書館更進一步的採取下列的編目實務, 希望能解決規定標點符號帶來的困擾:

  1. 省略所有商標、專利、版權等意義的字眼及符號;
  2. 以逗點或破折號取代冒號;
  3. 以破折號取代刪節號時, 僅在破折號之後空一格; 若此破折號位於句首時, 則僅在前空一格, 後面則不必空格。

中國編目規則簡單以一句話帶過(1.1.1.1):

若正題名中之標點符號與本規則指定之標點符號相同而有礙辨識時, 得改以適當之符號或省略。正題名若含刪節號(...)及方括弧([]), 應分別改為破折號(─)及圓括弧(()), 以免與指定之標點符號混淆。

勉強處理了刪節號、方括弧、冒號三種規定標點符號, 還有五種規定標點符號怎麼辦? 或許以空格的使用方式, 做為習慣上的標點符號與規定的標點符號之間的區別, 不過,此種方法會造成檢索上的困難, 特別是以機器輔助檢索時; 況且, 中國編目規則也以不處理空格為原則, 恐怕這個問題, 祗好拜託著者, 謹守社會常規為宜, 不要另出奇兵。

至於無法以編目工具製作的符號,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允許以文字說明取代該符號,祗是現代的複印技術, 直接把它轉印到人工目錄裡, 應該不是難事; 透過掃瞄器, 也可輕鬆的把該符號讀入機器裡。比較麻煩的是, 讀者將以什麼方式檢索它?

大約在1971年以前, 各國的編目規則對於標點符號都沒有明確的規定, 比較著重於書目資料本身的構成, 國與國之間的交往日益密切後, 異質文化及語言接觸的機會愈來愈多, 需要一個不涉及主觀意識型態的規則, 利用標點符號表達一定的概念。

國際書目著錄標準及1975年出版的英美編目規則第一版修訂第六章, 都採用嚴酷的規定標點符號, 不容許編目員以自身習用的標點符號為書目資料加上註解, 其目的在於:

  1. 提高書目資料的國際交換性;
  2. 對資料的解釋, 不玫為語文所限制;
  3. 便於將資料轉換為機讀型式。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對於規定的標點符號使用方法, 有詳細的說明(1.0C1.):

第一項以外的各項之前、每個附註或標準號碼之前

逗點、圓點、連字符號、後圓括弧、及後方括弧之前, 不必使用空格;
連字符號、前圓括弧、及前方括弧之後, 不必使用空格;

對於八個著錄項內各細目適用的標點符號, 分別規定在第一章的 1.1A1.、1.2A1.、1.4A1.、1.5A1.、1.6A1.、1.7A1.、1.8A1., 第二章的2.1A1.、2.2A1.、2.4A1.、2.5A1.、2.6A1.、2.7A1.、2.8A1., 以及後續諸章的 3.1A1.、3.2A1... 12.8A1.; 至於資料特殊細節項, 祗適用於第三章的地圖資料、第五章的樂譜、第九章的電腦檔、第十二章的連續性出版品、以及第十一章部份的縮影資料, 所以相關的標點符號規定就分別在 3.3A1、5.3A1、9.3A1、12.3A1、11.3A1。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的規則編號採用模組式, 或稱為結構式, 而不是傳統的序號式,祗要見到編號, 就能夠看出該規則討論的是那些事宜, 以 3.3A1 為例:

3 . 3 A 1
│ │││
│ ││└────> 第一個要素
│ │└─────> 序則
│ └──────> 第三個著錄項, 即資料特殊細節項
└────────> 第三章地圖資料

第二篇的規則從 20.1 開始, 而第一篇的規則在 13.6A 結束, 沒有 14、15 以迄 19起頭的編號。第十二章連續性出版品有 12.7B12、12.7B14, 卻沒有 12.7B13, 原來,1.7B13 指的是學位論文, 沒有人以連續性出版品換居學位, 自然就沒有這個編號,2.7B13、3.7B13、4.7B13、5.7B13、6.7B13、7.7B13、8.7B13、9.7B13、 11.7B13 都存在, 也就是說, 在這個世界上, 可以把學位論文以書、地圖資料、手稿、樂譜、錄音資料、電影片及錄影資料、靜畫資料、電腦檔、縮影資料等方式表現, 還沒有以立體資料或連續性出版品方式出現, 所以沒有 12.7B3 和 10.7B3。

依照八個項的順序, 將其每個細目之前, 規定的標點符號逐一列出, 若無特別的規定, 其空格應依前述的規定處理。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1.2A1.、2.2A1.、3.2A1.、4.2A1.、5.2A1.、6.2A1.、7.2A1.、 8.2A1.、9.2A1.、10.2A1.、11.2A1.、12.2A1.)

. 補篇題名之前用圓點

[] 資料類型標示單獨置於方括弧內

= 每個並列題名之前用等號

: 每個其他題名資料之前用冒號

/ 第一個著者敘述之前用斜撇

; 後續著者敘述之前用分號

; 無共同題名的作品, 若作者相同, 以分號區隔每個作品題名

. 無共同題名的作品, 各部份作者不同, 分別著錄其各部份, 其間以圓點及兩個空格區隔

, 正題名及又名前後隔以逗點

  正題名及其卷數之間空一格

版本項

(1.2A1.、2.2A1.、3.2A1.、4.2A2.、5.2A1.、6.2A1.、7.2A1.、 8.2A1.、9.2A1.、10.2A1.、11.2A1.、12.2A1.)

. - 本項之前用圓點、空格、破折號、空格

, 後續版本敘述之前用逗點

/ 關係版本的第一個著者敘述之前用斜撇

; 每個後續著者敘述之前用分號

= 並列敘述之前用等號

資料特殊細節項

地圖資料之製圖細節項

(3.3A1.、3.3B3.、3.3D1.)

. - 本項之前用圓點、空格、破折號、空格

. - 每組製圖細節項之前用圓點、空格、破折號、空格

; 投影法之前用分號

() 經緯度及春分點置於圓括弧內

; 同時著錄經緯度及春分點時, 春分點之前用分號

, 元期之前用分號

樂譜型式敘述項

(5.3A1.)

. - 本項之前用圓點、空格、破折號、空格

電子資源之檔案特性項

(9.3A1.)

. - 本項之前用圓點、空格、破折號、空格

() 每個記錄總數置於圓括弧內

: 記錄總數之前還有檔案總數時, 以冒號區隔;

連續性出版品之卷期編次項

(12.3A1.)

. - 本項之前用圓點、空格、破折號、空格

- 編次或首期出版日期之後用連字符號

() 編次後記載之日期置於圓括弧內

= 採用數種編次系統時, 後續編次系統之前用等號

; 新編次系統之前用分號

出版項

(1.4A1.、2.4A1.、3.4A1.、4.4A1.、5.4A1.、6.4A1.、7.4A1.、 8.4A1.、9.4A1.、10.4A1.、11.4A1.、12.4A1.)

. - 本項之前用圓點、空格、破折號、空格

; 後續出版地、經銷地之前用分號

: 出版者、經銷者之前用冒號

[] 出版者、經銷者之職責敘述置於方括號內

, 出版年、經銷年之前用逗點

() 印製地、印製者、印製年置於圓括號內

; 印製者之前用分號

, 印製年之前用逗點

= 出版項中所有並列敘述前均冠以等號

稽核項

(1.5A1.、2.5A1.、2.5D2.、3.5A1.、3.5D1.、4.5A1.、5.5A1.、 6.5A1.、7.5A1.、8.5A1.、8.5D1.、9.5A1.、10.5A1.、10.5D1.、11.5A1.、11.5D2.、 12.5A1.)

. - 本項之前用圓點、空格、破折號、空格或另起一段

: 插圖及其他稽核細節前用冒號

; 高廣、尺寸之前用分號

+ 每個附件之前用加號

集叢項

(1.6A1.、2.6A1.、3.6A1.、5.6A1.、6.6A1.、7.6A1.、8.6A1.、 9.6A1.、10.6A1.、11.6A1.、12.6A1.)

. - 本項之前用圓點、空格、破折號、空格

() 每個集叢項單獨置於一個圓括弧內

= 每個並列題名之前用等號

: 每個其他題名資料之前用冒號

/ 第一著者敘述之前用斜撇

; 每個後續著者敘述之前用分號

, 集叢或附屬集叢的國際標準叢刊號碼(ISSN)之前用逗點

; 集叢號或附屬集叢號之前用分號

() 卷期編次之後的日期, 置於圓括弧內

, 附屬集叢題名之前用逗點

附註項

(1.7A1.、1.7A3.、2.7A1.、3.7A1.、4.7A1.、5.7A1.、6.7A1.、 7.7A1.、8.7A1.、9.7A1.、10.7A1.、11.7A1.、12.7A1.)

. - 本項之前用圓點、空格、破折號、空格或另起一段

. - 每組附註項之前用圓點、空格、破折號、空格

: 介紹文字和附註本體之間用冒號, 但冒號之前不必空格

"" 引用文句置於引號內

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

(1.8A1.、2.8A1.、3.8A1.、5.8A1.、6.8A1.、7.8A1.、8.8A1.、 9.8A1.、10.8A1.、11.8A1.、12.8A1.)

. - 本項之前用圓點、空格、破折號、空格或另起一段

. - 每組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之前用圓點、空格、破折號、空格

= 識別題名之前用等號

: 獲得方式之前用冒號

() 裝訂及其他區別字樣置於圓括弧內

評鑑

  1.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有那些規定標點符號?

  2. 中國編目規則有那些規定標點符號?

  3. 為什麼要採用規定標點符號?

  4. 請問斜撇 / 的使用時機?

  5. 請問方括弧 [ ] 的使用時機?

毛慶禎
臺北縣新莊市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
Tel: 02 29031111 ext 2334, 3244(研究室) - Fax: 02 29017405
E-mail: mao@blue.lins.fju.edu.tw
http://www.lins.fju.edu.tw/mao/inforg/punctuatio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