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錄來源

毛慶禎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   

2000/11/03


  1. 圖書
  2. 地圖資料
  3. 手稿
  4. 樂譜
  5. 錄音資料
  6. 電影片及錄影資料
  7. 靜畫資料
  8. 電子資源
  9. 立體資料
  10. 微縮資料
  11. 連續性出版 品

編目活動的目標之一, 乃企圖藉助某種方法, 將編目對象加以描述, 以便使用者在未見到實體之前, 即可適切的預期將見到、使用到的實體。

編目員必須有所依據才能描述編目對象; 1978 年以前的英美編目規則系統, 對此依據沒有規範, 編目可以其學識參酌經驗, 並以當地需要為指標, 著錄資料; 如此一來, 文化差異造成的隔閡不可避免, 因而形成資訊交流的阻礙。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對於著錄的來源有相當的規定, 分為主要著錄來源及指定著錄來源兩種, 編目員僅能就著錄來源描述資料, 並不得隨意解釋這些著錄來源裡的資料, 萬不得已, 必須解釋, 則應使用特定的標點符號, 以增進資料在國際間交流的機會。

以方括號標示得自著錄來源以外的資料

著錄來源 著錄必有依據。本規則甲編「著錄」每一章首均列出該資料之主要著錄來源, 以供優先採擇著錄。每一著錄項目有其指定著錄來源, 非得自指定著錄來源者, 加方括弧。

無主要著錄來源時, 從別的地方取一個做為主要著錄來源, 在附註中說明原因。(1.0A2)

多個主要著錄來源(1.0H, 1.0.6)

單件作品(Single part items)

有多個主要著錄來源, 但是祗有一個實體時, 應選用第一個主要著錄來源, 然而下列這幾種情況是例外:

  1. 合若干獨立作品而成的新作品, 無單一主要著錄來源適用於此新作品, 則應將所有的主要著錄來源平等看待, 視為一個主要著錄來源; 例如: 合數個個部份而成的圖書, 各有其書名頁, 且無任何一個書名頁適用於全體; 或者是唱片的兩面各有其標籤;

  2. 以刊有較新出版年或經銷年的主要著錄來源, 做為作品的實質主要著錄來源;

  3. 各主要著錄來源分別顯示作品的不同性質, 如: 個別作品或做為套書的一部份, 應依編目員處理作品的方式, 選擇其中之一為該作品的主要著錄來源;

  4. 語文性的作品, 即以寫、說、唱方式表達理念的作品, 若有數種語文或字體的主要著錄來源時, 依下列順序, 選用其中之一為主要著錄來源:

    1. 作品內容祗有一種語文或字體, 或者某種語文或字體佔主要部份時, 採用該語文或字體的主要著錄來源;
    2. 作品內容有數種語文或字體, 採用與原著語文或字體相同的主要著錄來源; 但該作品出版的原意就是翻譯, 則採用該翻譯語文或字體的主要著錄來源;
    3. 以上兩種方式均不行時, 則依下列文字順序取用主要著錄來源: 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拉丁文、其他羅馬語系、希臘文、俄文、其他斯拉夫語系、希伯來文、其他希伯來語系、其他語系。

套書(Multipart items)

應依序取用:

主要著錄來源是編目員著錄資料的基礎, 資料不足時, 才考慮從指定著錄來源取得,這兩個地方都找不到合適的資料供著錄, 最後, 以參考工具書或作品其他部份等地, 取得必須的資料。

題名項遺失的印刷品、圖書館自行合訂的小冊子、未經剪輯的錄音資料等, 都是沒有指定著錄來源的作品, 編目員才可以經由其他管道取得必要資料, 將該管道視為主要著錄來源, 於附註項說明其原因。

實務上, 並沒有如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想像的那麼輕鬆, 經常不知如何下手,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的規定實在太過簡略, 下面是美國國會圖書館制定的幾項原則, 可供編目員參考:

  1. 作品僅有一個正題名, 且僅在一個來源出現, 則以該來源為主要著錄來源;
  2. 作品僅有一個正題名, 但出現於數個來源,中國編目規則的處理方案大約與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沒有差(1.0.6), 祗是在選用文字上, "以與正文相同者為主要著錄來源"(1.0.6.1(4)), 但是正文為何種語文不易判定, 或許, 仍依照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的做法, 略改其選用文字順序, 將中文、日文列在最前面。

圖書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將圖書、小冊子、散頁印刷品等各種印刷資料視為相同的資料型態, 合併為第一章, 稱為 Books, Pamphlets, and Printed Sheeets; 中國編目規則基於文字的流暢, 將第二章稱為圖書, 仍包含這三樣型態的資料。

印刷的地圖及樂譜, 即使也是圖書、小冊子、或散頁型態, 都另有專章處理; 至於將印刷品製成縮影資料, 或出版型態是連續性的圖書、小冊子、或散頁, 應和其他相關篇章合併討論。

圖書的主要著錄來源是書名頁, 若無書名頁則應從書中找個替代品; 缺書名頁或無涵蓋全書的書名頁時(如某些聖經版本、雙語字辭典), 應從書中選取資料最完備者做為替代品, 如: 封面(書衣除外)、簡略書名頁、卷端、末頁、逐頁書名、或其他部份, 並在附註項記載其來源。

若圖書本身無法提供著錄所需的資料, 可以使用任何其他來源的必要資料; 習慣上, 記載於書名頁的資料, 若記於相對的兩頁或連續數頁上, 不論其資料是否重複, 均將此部份視為一個整體, 當做書名頁。

中國編目規則將版權頁視同書名頁(2.0.2.1),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雖然同意對東方的出版品放鬆限制, 將含有較完整資料的末頁視同書名頁, 祗是還有三點限制:

  1. 書名頁位置的地方, 該頁祗有正書名而已; 或
  2. 書名頁祗有手寫的正題名; 或
  3. 書名頁祗有西方語文的書名, 及其他書目資料(2.0B1.)。

當然, 對中文圖書主要著錄來源的規定, 還是中國編目規則的處理較為合乎我國的行情。

各項的指定著錄來源列表於下, 凡是不屬於該等來源的資料, 均應置於方括弧內(2.0B2), 括弧內是中國編目規則的指定著錄來源(2.0.2.2):

項 別   指定著錄來源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Title page(書名頁、版權頁)
版本項   Title page, other preliminaries, colophon(書名頁、版權頁、封面)
出版項   Title page, other preliminaries, colophon(同上)
稽核項   The whole publication(該書)
集叢項   Series title page, monograph title page, cover, rest of the publication(集叢書名頁、書名頁、版權頁、封面、該書其他部份)
附註項   Any source(該書、其他參考資料)
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   Any source(同上)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特別指出, 指定著錄來源內的書名頁, 實際上包括書名頁的替代品, 並含蓋東方國家出版品的末頁, 即中國編目規則稱為版權頁的部份。

地圖資料

編目規則所指的地圖, 嚴格說來並不是地圖而已, 英文 Cartographic Materials 的意義, 除了描繪地球的資料外, 還包括其他星體的資料。

二度及三度空間的地圖、街道圖(包含想像圖在內); 航空圖、航海圖、天體圖; 地圖集、地球儀; 模型、截面圖; 當地圖使用的空照圖、鳥瞰圖等, 均是編目規則所指的地圖。

手繪地圖及古地圖等, 內容以地圖為主, 但資料型態符合其他篇章要求, 應參照相關章節的規定, 或許可以使用地圖資料對稽核項的描述字眼(3.0A.)(5.0.1)。

印刷出版地圖集的主要著錄來源, 應視同圖書處理; 其他類型的地圖資料, 應依下列的順序, 取用主要著錄來源:

  1. 地圖資料本身: 有許多部份時, 全部(含題名散頁)視為一個整體; 或
  2. 容器: 包括書來、封面、封套、硬盒, 地球儀的支架及底座, 都算是容器。

若各主要著錄來源缺少所需的資料, 可從隨附的說明書、手冊等印刷資料中取得(3.0B2.)。

各項的指定著錄來源列表於下, 凡是不屬於該等來源的資料, 均應置於方括弧內(3.0B3.), 括弧內是中國編目規則的指定著錄來源(5.0.2.2):

項 別   指定著錄來源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主要著錄來源)
版本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accompanying printed material(主要著錄來源、隨附印刷資料)
製圖細節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accompanying printed material(同上)
出版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accompanying printed material(同上)
稽核項   Any source(該出版品、其他參考資料)
集叢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accompanying printed material(主要著 錄來源、隨附印刷資料)
附註項   Any source(該出版品、其他參考資料)
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   Any source(同上)

手稿

打字稿亦屬手稿範圍, 包括手抄本、學位論文、信札、演講稿、法律文件等, 大量複製的手稿, 視同圖書或縮影資料; 手繪地圖及樂譜原稿, 應參見相關章節(4.0A1.)。

中國編目規則裡的善本圖書, 有八種(4.0.1):

  1. 明弘治(公元1505年)以前之刊本、活字本。
  2. 明嘉靖(公元1522年)以後至近代, 刊本及活字本之精者或罕見者。
  3. 稿本。
  4. 名家批校本。
  5. 過錄名家批校本之精者。
  6. 舊鈔本。
  7. 近代鈔本之精者。
  8. 高麗日本之漢籍古刊本、鈔本之精者。

我國的編目觀念和英美體系的編目觀念有很大的出入, 這個出入多半是文化傳統自然形成的, 圖書館學者恐怕還沒有能力整合它們。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 Manuscripts 指的是純粹祗有一份的手抄本, 大約祗相當於上列的 3、6、7、8。

至於早期的印刷品,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把它們視為一種特別的圖書, 先以第一章通論及第二章圖書(2.1-2.11)的規則處理, 若有不完備之處, 再以 2.13-2.18 的規定補充, 實在有困難則請編目員自行解決(2.12.)。

早期出版品(Early Printed Monographs)的範圍, 祗能概略的指定為19世紀以前; 中國編目規則界定的 (1), 有明確的時間限制, 至於 (2) 所指的 "精者或罕見者"、以及(8) 的 "精者", 完全是編目員的主觀判斷, 隨著外在環境的改變, 其界定的基準可能會隨著變動。就這一點來說, 這兩個編目規則都違反現代編目的潮流 - 將編目員的主觀判斷減至最少的程度。

至於4、5的 "批校本", 在英美編目規則的體系裡, 從來不曾佔有一席之地, 中國傳統上對於經書的註釋相當尊重, 所以才將別人的讀書筆記、心得, 視為一種珍品, 即使未曾出版, 也要特別重視。

手稿的意思是獨一無二,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從出版的角度出發, 把手稿獨立為一章, 祗要是印刷出版過的, 全部算是圖書; 中國編目規則把善本圖書看做是精品、文化資產, 但問其價值, 不論其出版型態。

手稿的主要著錄來源是該手稿本身, 依序取用下列資料:

  1. 書名頁
  2. 末頁
  3. 卷端、標頭等
  4. 內容

儘量使用手稿本身的資料, 果真不足, 才依序取用其他來源的資料:

  1. 同手稿的抄本
  2. 複製品
  3. 參考資料
  4. 其他來源

至於手稿集, 則將整體都視為主要著錄來源(4.0B1.)。

十九世紀以前的出版品, 以書名頁為主要著錄來源, 無書名頁者, 依序取用下列資料, 並在附註項說明其來源(2.13A):

  1. 半書名頁
  2. 卷端
  3. 末頁
  4. 封面
  5. 逐頁書名
  6. 序跋
  7. 君王許可
  8. 其他來源

中國編目規則所指的善本圖書, 則以作品本身為主要著錄來源, 但附註項的內容不以主要著錄來源為限(4.0.2)。

手稿沒有資料特殊細節項、集叢項、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 出版項也僅餘出版年而已, 這都是因作品性質而生的現象, 並不是編目規則有意減少該等書目資料。

各項的指定著錄來源列表於下, 凡是不屬於該等來源的資料, 均應置於方括弧內(4.0B2.):

項 別   指定著錄來源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published copies of manuscript
版本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published copies of manuscript
日期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published copies of manuscript
稽核項   Any source
附註項   Any source

樂譜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僅包括出版的樂譜, 原稿樂譜及未刊樂譜都不包括在內; 已經演出的音樂資料, 應視同錄音資料, 縮影的樂譜應視同縮影資料(5.0A1.)。中國編目規則第六章修訂稿(註20), 並未指明是否以出版的樂譜為限(6.0.1)。

樂譜的題名僅為題名頁若干題名之一, 則以題名頁、封面、卷端三者之中, 資料最豐者為主要著錄來源; 否則當以題名頁或其替代品為主要著錄來源。

主要著錄來源資料欠缺者, 依序從下列來源取用:

  1. 卷端
  2. 封面
  3. 末頁
  4. 其他前頁
  5. 其他來源(5.0B1.)

中國編目規則第六章修訂稿的說法, 大致差不多(6.0.2.1), 觀念上, 沒有很大的出入。

各項的指定著錄來源列表於下, 凡是不屬於該等來源的資料, 均應置於方括弧內(5.0B2.), 括弧內是中國編目規則的指定著錄來源(6.0.2.2):

項 別   指定著錄來源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主要著錄來源)
版本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caption, cover, colophon, other preliminaries(書名頁、版權頁、卷端、封面、其他正文前置部份)
樂曲型式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書名頁、版權頁)
出版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caption, cover, colophon, other preliminaries, first page of music(書名頁、版權頁、卷端、封面、其他正文前置部份、樂譜首頁)
稽核項   Any source(該樂譜)
集叢項   Series title page, title page, caption, cover, colophon, other preliminaries(集叢書名頁、書名頁、版權頁、封面、樂譜其他部份)
附註項   Any source(該樂譜、其他參考資料)
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   Any source(同上)

錄音資料

能夠將聲音實際重現的媒體, 都是編目規則指認的錄音資料, 唱片、錄音帶(盤式、匣式、卡式)、鋼琴紙帶、影片錄音(不含以影像為主體的錄音資料) 等都是, 鋼線(wires)、磁柱(cylinders) 等, 尚在實驗階段的媒體, 需在稽核項及附註項說明(6.0A.)。

其主要著錄來源, 依其型態而有差異(7.0.2.1、6.0B1.):

型 態   主要著錄來源
Disc 唱片
Disc and label 標籤
Tape (open reel-to-reel) 盤式錄音帶   Reel and label 轉盤及標籤
Tape cassette卡式錄音帶   Cassette and label 卡盤及標籤
Tape cartridge 匣式錄音帶   Cartridge and label 匣盤及標籤
Roll 捲帶   Label 標籤
Sound recording on film 影片音軌   Container and label 容器及標籤

主要著錄來源有兩個以上, 如唱片正反面之標籤, 應視為一個邏輯整體; 作品本身及標籤無共同題名, 但附件或容器載有共同題名時, 將此附件或容器視為主要著錄來源, 並於附註項說明該等事宜。

若主要著錄來源沒有所需的資料, 則依下列次序選用其他來源的資料:

  1. 附隨文字資料
  2. 盛裝物(套、盒等)
  3. 其他來源

儘量依照文字資料著錄, 少用聲音資料為依據。錄音帶既有標籤, 又有聲音, 則以標籤的文字資料為依據。

各項的指定著錄來源列表於下, 凡是不屬於該等來源的資料, 均應置於方括弧內(6.0B2.、7.0.2.2), 括弧內是中國編目規則的指定著錄來源(6.0.2.2):

項 別   指定著錄來源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主要著錄來源)
版本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accompanying textual material, container (主要著錄來源、附隨文字資料、盛裝物)
出版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accompanying textual material, container (主要著錄來源、附隨文字資料、盛裝物)
稽核項   Any source (該錄音資料)
集叢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accompanying textual material, container (主要著錄來源、附隨文字資料、盛裝物)
附註項   Any source (該錄音資料、其他參考資料)
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   Any source (同上)

電影片及錄影資料

包含各種型態的電影片及錄影資料, 完整的影片及電視節目帶、紀錄片、預告片、新聞片、存檔鏡頭、未經剪接的影視資料都是; 沒有影像的影片音軌, 則依錄音資料的規定處理(7.0A.、8.0.1)。

電影片及錄影資料的主要著錄來源, 依序為:

  1. the item itsel (e.g., the title frames) 影片帶本身 (如片頭題名)
  2. its container (and container label) if the container is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piece (e.g., a cassette) 不可分離之盛裝物及其標籤 (如錄影帶之卡盒)。
主要著錄來源的資料不足, 則依序取用下列來源的資料(7.0B1.、8.0.2.1):
  1. accompanying textual material (e.g., scripts, shot lists, publicity material) 隨附文字資料 (如腳本、拍攝記錄表、宣傳資料等)
  2. container (if not an itegral part of the piece) 盛裝物(非為該件資料之不可分離組件)
  3. other sources 其他來源

各項的指定著錄來源列表於下, 凡是不屬於該等來源的資料, 均應置於方括弧內(7.0B2.), 括弧內是中國編目規則的指定著錄來源:

項 別   指定著錄來源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主要著錄來源)
版本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accompanying material, container (主要著錄來源及附件)
出版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accompanying material, container (同上)
稽核項   Any source (該作品及其他參考資料)
集叢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accompanying material, container (主要著錄來源及附件)
附註項   Any soruce (該作品及其他參考資料)
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   Any source (同上)

靜畫資料

各種形態的靜畫資料都包含在內, 有反射式的平面藝術品原件及複製品、圖表、照片、工程藍圖等, 以及透射式的幻燈單片、幻燈捲片、X光照片、透明圖片等; 參照有關手稿部份的規定, 處理未經出版的靜畫資料; 藉連續放映而產生動作感覺的影片, 應依照電影片及錄影資料的規定處理; 縮影及地圖應依該等資料的方式處理, 顯微幻燈片視同立體資料(8.0A1.、9.0.1)。

各種靜畫資料之主要著錄來源為作品本身(包括永久附著於作品上之標籤)及其不可分離之盛裝物。作品如由多張組成 (如成套幻燈單片), 且各張本身及其標籤均未載有共同名時, 可以載有共同題名之盛裝物 (非該件資料之不可分離部份) 為作品之主要著錄來源。(8.0B1、9.0.2.1)。

若主要著錄來源提供的資料不足, 可依下列次序從其他來源選用相關的資料:

  1. container (e.g., box, frame) 盛裝物(非該件資料之不可分離部份, 如盒、畫框等)
  2. accompanying textual material (e.g., manuals, leaflets) 文字附件(如手冊)
  3. other sources

處理靜畫資料集時, 應該全部視為一個整體, 易言之, 整個作品均應視為主要著錄來源。

各項的指定著錄來源列表於下, 凡是不屬於該等來源的資料, 均應置於方括弧內(8.0B2、9.0.2.1), 括弧內是中國編目規則的指定著錄來源:

項 別   指定著錄來源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主要著錄來源)
版本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container, accompanying material (主要著錄來源、盛裝物及附件)
出版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container, accompanying material (同上)
稽核項   Any source (該作品及其他參考資料)
集叢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container, accompanying material (主要著錄來源、盛裝物及附件)
附註項   Any source (該作品)
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   Any source (同上)

電子資源

經過編碼供電腦使用的資源都是電子資源, 可分為資料檔和程式檔兩大類:

; 該等檔案可以儲存在實體中, 供電腦直接讀取, 或者經由網路遠程讀取。

讀取電子資源的機器, 當做立體資料處理; 意圖永久存在電腦機器裡的唯讀記憶體或軔體, 應視為該機器的一部份, 不可視為特別的電子資源(9.0A.)。

電子資源的主要著錄來源是該資源本身, 從電子資源正式的管道取得(formally presented evidence):

資料的完整性不同, 則以最完整的為準。

題名畫面是電腦檔的主要著錄來源, 若沒有題名畫面, 以主畫面、程式附註等其他正式資料為主要著錄來源。

電子資源本身提供的資料不夠時, 編目員可依序考慮下列外在來源:

  1. printed or online documentation or other accompanying material (e.g., publisher's letter, "about" file, publisher's Web page about an electronic resource)
  2. information printed on a container issued by the publisher, distributor, etc.(9.0B1)
  1. 盛裝物或其標籤
  2. 電子資源所附文件
  3. 印製於外套封盒之資料(13.0.2.1)

數個實體構成的電子資源, 將載有共同題名及完整資料或標籤的盛裝物, 當成主要著錄來源。

若上述的主要著錄來源均無法提供足夠的編目資料, 則應依序採用下列來源的資料:

  1. other published descriptions of the resource (該電子資源之其他出版品)
  2. other sources (e.g., metadata records) (其他來源)

各項的指定著錄來源列表於下, 凡是不屬於該等來源的資料, 均應置於方括弧內(9.0B2.):

項 別   指定著錄來源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Chief soruce of information, information issued by the publisher, creator, etc., container (主要著錄來源、盛裝物或其標籤、電子資源所附文件、封盒)
版本項   Chief soruce of information, information issued by the publisher, creator, etc., container (主要著錄來源、盛裝物或其標籤、電子資源所附文件、封盒)
檔案特性項   Any source (該作品及其他參考資料)
出版項   Chief soruce of information, information issued by the publisher, creator, etc., container (主要著錄來源、盛裝物或其標籤、電子資源所附文件、封盒)
稽核項   Any soruce (該作品及其他參考資料)
集叢項   Chief soruce of information, information issued by the publisher, creator, etc., container (主要著錄來源、盛裝物或其標籤、電子資源所附文件、封盒)
附註項   Any source (該作品及其他參考資料)
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   Any source (該作品及其他參考資料)

立體資料

嚴格說來, 所有的資料都是立體的, 編目規則把無類可歸的少量資料全部歸類為立體資料, 包括:

自然生成的物品也屬於這類資料, 包括:
至於立體地圖資料(模型地圖、地球儀等), 則視為地圖資料(10.0A.、10.0.1)。

以物品本身及原製造者發行的附件、容器為主要著錄來源; 儘量使用物品本身及永久附著之標籤所提供的資料, 若有不足, 才採用附件或容器的資料(10.0B1.)。

各項的指定著錄來源列表於下, 凡是不屬於該等來源的資料, 均應置於方括弧內(10.0B2、10.0.2.1):

項 別   指定著錄來源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主要著錄來源)
版本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同上)
出版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同上)
稽核項   Any source (任何來源)
集叢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主要著錄來源)
附註項   Any source (任何來源)
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   Any source (同上)

微縮資料

祗要是經過微縮程序, 不論其原件的性質如何, 均當做微縮資料處理; 包括:

大部份的縮影資料是其他作品的再製品, 祗有少數縮影資料是原件(11.0A.12.0.1)。 上述各種微縮資料, 當肉眼可讀之文字附件或盛裝物 (如片盒或外包裝) 之題名較完整時, 則視其為主要著錄來源, 並於附註項中說明之。

若缺以上主要著錄來源, 則可依次自下列來源中取得著錄資料:
  1. 作品其他部份 (包括該整體資料不可分離之組件, 如捲片之卡、匣)
  2. 盛裝物 (非該整體資料不可分離之組件, 如盛裝之盒、套)
  3. 肉眼可讀之文字附件
  4. 該出版品及其他參考資料(11.0B1, 12.0.2.1)

各項的指定著錄來源列表於下, 凡是不屬於該等來源的資料, 均應置於方括弧內(11.0B2.、12.0.2.2):

項 別   指定著錄來源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主要著錄來源)
版本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rest of the item, container (主要著錄來源、作品其餘部份及盛裝物)
特定資料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rest of the item, container (同上)
出版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rest of the item, container (同上)
稽核項   Any source (該出版品及其他參考資料)
集叢項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rest of the item, container (主要著錄來源、作品其餘部份及盛裝物)
附註項   Any source (該出版品及其他參考資料)
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   Any source (同上)

連續性出版品

特別的一種出版狀態, 不論其外觀形態, 祗要符合其定義, 均屬於連續性出版品(continuing resources); 它和單次出版相對, 不是和圖書相對。實際編目時, 除了有關連續性出版品的規定, 還需參照該等出版品型態的規則; 例如, 連續出版的圖書, 即常見的各種雜誌, 應將有關圖書的規則配合使用; 連續性出版的錄影帶, 應參考電影片及錄影資料的規定(12.0A1)。

印刷性連續性出版品的主要著錄來源是首期的題名頁, 或其替代品; 缺首期, 則應採用最早一期的題名頁或其替代品。作品無題名頁時, 依序取用一個為其替代品: 分析題名頁、封頁、卷端、刊頭、編輯頁、末頁、及其他頁, 並在附註頁說明其替代品的性質; 若傳統上應在一張題名頁上的資料, 分記於相對的兩頁, 應將該兩頁視為一個題名頁。

著錄基礎

期刊(serials)應以第一期為著錄的基礎(basis of the description), 若沒有第一期, 則以最早的那期為準。(12.0B1)

項 別   著錄基礎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First or earliest issue or part
版本項   First or earliest issue or part
卷期編次項   First and/or earliest issue or part for each system or sequence
出版項   First or earliest issue or part
稽核項   All issues or parts
集叢項   All issues or parts
附註項   All issues or parts and any other source
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   All issues or parts and any other source

不定期的間斷資源(integrating resources), 如: 更新的摺頁或網站, 依下列資料為準:

項 別   著錄基礎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Current iteration
版本項   Current iteration
卷期編次項   Current iteration
出版項   Current iteration
稽核項   Current iteration
集叢項   Current iteration
附註項   All iterations and any other source
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   All iterations and any other source

主 要著錄來源

印刷性資源的主要著錄來源為書名頁, 沒有書名頁時, 依序採用其替代品:

並在附註項說明採用書名頁的替代, 傳統上應在書名頁的資料, 若置於書名頁的對頁, 則將該兩頁視為書名頁。

東方語文中的非羅馬語系印刷性資源, 其末頁含有較完整的書目資料, 且符合下列條件, 應該末頁視為主要著錄來源:

  1. 正題名位置的書頁, 祗載有正題名, 無其他資料; 或
  2. 書名頁祗載有手寫的正題名; 或
  3. 書名頁祗載有西方語系的題名及其他書目資料(12.0B2)。

非印刷性資源, 屬於直接取用的電子連續性出版品, 採用其盛裝物或標籤; 其他類型的非印刷性資源, 依其屬性參照相關章節 .0B的說明, 決定其主要著錄來源。如, 錄音資料的連續性出版品, 應參照6.0B1。

指定著錄來源

印刷性連續性出版品各項的指定著錄來源列表於下, 凡是不屬於該等來源的資料, 均應置於方括弧內(12.0B3.), 括號內是中國編目規則的指定著錄來源(3.0.2.1):

項 別   指定著錄來源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Title page (題名頁)
版本項   Title page, other preliminaries, colophon (書名頁、版權頁及其他正文前置部份)
卷期編次項   The whole resource (同上)
出版項   The whole resource (同上)
稽核項   The whole resource (該出版品)
集叢項   Series title page, analytical title page, cover, caption, masthead, editorial pages, colophon, rest of the resource (同上)
附註項   Any source (該出版品及其他參考資料)
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   Any source (同上)

非印刷性的連續性出版品, 其指定錄來源應參照該等媒體的規定, 如, 錄音資料的連續性出版品, 應參照6.0B; 電子期刊, 應參照9.0B

毛慶禎
臺北縣新莊市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
Tel: 02 29031111 ext 2334, 3244(研究室) - Fax: 02 29017405
E-mail: mao@blue.lins.fju.edu.tw
http://www.lins.fju.edu.tw/~mao/inforg/sources.htm